方启觉得后脖子有些痒。 很痒,是那种让人忍不住伸出手去挠的痒。 感觉不对,怎么都是毛? 等等! 我的手指头呢? 睁开眼睛,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,方启确认了一个事实。 他穿越了。 让人无语的是,他穿越到了一条狗身上。 虽然看不清自己的面孔,但是从那棕色卷曲的毛发和体型,方启可以确定自己穿越到了一条泰迪身上。 泰迪啊!小型贵宾犬的别称,狗中最没战斗力的存在,还真是过分啊! 前世记忆中,网络上对泰迪可没有什么好评价。 “泰迪,泰日天。” “日天日地日空气,给个梯子日上帝。” 透过光亮的地板,方启看清了自己的面孔,就是泰迪,而且是一只毛色蹭亮的小型泰迪。 一只泰迪寿命也就十几年吧,若是碰上一户好人家,混混也就是一辈子,比起上一世的打工命,也算值了吧。 泰迪就泰迪吧,无所谓的。 “豆豆,豆豆,快过来,姐姐在这里!” 豆豆? 豆豆,不会是在叫我吧。 天哪,不但变成了泰迪,甚至连名字也都变成了弟中弟。 豆豆这两个字,方启实在太熟了。吃饭,睡觉,打豆豆。豆豆是所有鄙视链中的最低端的存在。 取个这样的名字,还真不让人省心啊。 不过,这声音听着倒是不错。 方启站起身来,脖子上的铃铛叮叮当当作响。原来是这东西系得太紧,怪不得脖子一直发痒。 方启挣脱了几下,没能把铃铛撤下,也就随便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