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步。 三步。 最后一步。 余初撑着最后一口气踩上天女山山顶凉亭的台阶,终于到了。 他抬头看向东方刚刚浅露的鱼肚白,赶上了。为了到天女山来看被各大头版推崇的最佳日出,昨夜在山脚下的民宿喂大半夜的蚊子,还碰上不太愉快的事,要不是这波澜壮阔的鱼鳞状风景确实够美,他能把远在千里忽悠他来的窦庆枫给骂死。 日出真的很美。 很鲜艳很纯正的颜色,不带一丝邪性。 余初眯缝了会儿眼,被渐渐浓烈的太阳刺得不太好受,山顶上的风吹过来也不算太暖,尽管已经入了秋老虎,汗湿得衣服贴在身上,被吹得凉飕飕,看完不虚此行的美景,他顿时嫌弃起身上浓重的汗味来。 得抓紧时间下山回民宿冲个澡,他要赶在中午前回去。 刚走出凉亭,手机响了。 他低头一看,屏幕上跳跃着窦庆枫的名字。 七点不到,窦庆枫醒那么早? “喂?” “初啊,你在哪儿呢?” “天女山山顶,刚看完日出打算下山回市区,什么事?” “你还真去看日出了啊?”窦庆枫下意识说完,才想起这通电话不是要说这个的,压低声音神经兮兮的,“那个什么,你知道你家最近要做哪家公司的标么?” 余初前不久刚从国外修完双学位回国,回国第一天连家门都没进,就被他爸连人带行李丢到了浔阳市子公司,名曰好好实习再回去,余初没反对,这是事实,他虽然学历好看,但毕竟纸上谈兵,真被人问两句,啥也没有,徒增笑料。 这子公司和总公司业务不同,子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商场,不管招标这事儿。 余初早把这事儿和窦庆枫说过,不知道他这会儿问这话,葫芦里卖的什么药。 “怎么?” 他边问边慢吞吞的下山,不仅身上汗津津,连脚上刚穿不到二十四小时的鞋都沾满了泥,等等,余初看了眼不远处的下山路,似乎没有那么多泥地,他怎么把这鞋穿那么脏的? 电话那头的窦庆枫噼里啪啦说了一长串,发现余初半天没吭声,急了:“大少爷,你听没听我说...